115年『退休不退場,專長再發光』專長高齡志工招募
一、宗旨
為發掘退休人士累積之專業知識、職涯經驗與生活智慧,透過培訓,協助其成為可進入社區授課與分享之退休專長志工種子講師,並依社區需求進行後續媒合服務。
二、招募對象及服務內容
招募對象:年滿65歲、已退休,具有可供社區分享之專業知識、職涯經驗、興趣專長、生活技能或其他實務經驗,並有意願透過志願服務方式,將自身經驗與專長分享、傳承予社區民眾者。
招募名額:預計20名。
服務內容:完成培訓後,由臺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媒合至社區服務,與社區居民分享自身專業知識、職涯經驗、興趣專長或生活技能等。
三、報名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0(五)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臺南市志願服務網/最新公告報名。報名後將進行資格審查,11/5(四)前通知錄取者。
四、培訓
(一) 基礎訓練(已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或已有基礎訓練完訓證書者免再參加)
1.培訓時間:
請自行安排完成線上學習,或自行參加相關實體課程。請於11月11日(三)特殊訓練前完成並繳交基礎訓練學習證明。
2.課程內容:
志願服務內涵及倫理(2小時)、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2小時)、志願服務經驗分享(2小時),以上共計三課目,六小時。
3.培訓方式:
(1)線上學習:前往「臺北e大」網站(https://elearning.taipei/mpage/),搜尋「志工基礎教育訓練(6小時版)」線上學習課程,依系統要求註冊加入會員後即可上課。
(二) 綜合類特殊訓練:
1.培訓時間:預計11月11日(三)辦理1日培訓課程,請全程參加。
2.培訓內容:社區教學與帶領技巧、社區課程與教材設計、專長分享簡報實作。
3.培訓方式:實體課程。
五、說明事項
(一)本方案以培育高齡退休專長志工為目的,協助退休人士將自身專業知識、職涯經驗、興趣專長及生活智慧轉化為可於社區分享之志願服務內容,非一般性講師聘任或有給授課媒合。
(二)本方案所招募之志工為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志工,由臺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統一辦理志工管理、培力、服務媒合、保險及服務時數紀錄等相關事項。
(三)錄取及後續服務媒合,將依報名者之專長、服務意願、可服務區域、可配合時間及社區實際需求綜合考量。
(四)參與者於服務期間應遵守志願服務相關規定、服務倫理及志工管理相關規範,並配合臺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之服務安排及管理。
(五)本中心將透過服務紀錄及社區、志工雙方回饋進行服務追蹤,作為後續培力、服務安排及再次媒合之參考。
(六)完成培訓不代表立即安排服務,實際媒合仍須視社區需求、志工專長、服務區域及雙方可配合時間等條件辦理。
(七)主辦單位得依實際執行情形調整課程、媒合方式及服務安排。
(八)本次志工招募相關諮詢,請洽臺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電話:06-2986649 黃社工,E-mail:volunteer1216@gmail.com。
(九)各項錄取、課程及後續服務相關公告,依臺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通知方式辦理。
六、本方案志工招募期程說明表
|
階段 |
說明 |
日期 |
|
招募 |
透過社群平台、合作單位、退休人員組織、社區及志願服務網絡等管道進行招募 |
115/10/07(三)-115/10/30(五) |
|
通知錄取 |
確認資格後,通知符合資格者參與教育訓練。 |
115/11/5(四) |
|
培訓 |
辦理1場次(6小時)退休專長志工種子講師教育訓練,提升志工到社區授課之能力。 |
115/11/11(三) |
|
媒合服務 |
依社區需求及志工專業等條件,媒合志工前往社區服務。 |
115/11/12(四)-115/12/31(四)期間 |

目前報名者:
林O美/楊O瑾/施O堂/
共 3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