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資訊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防災志工隊招募簡章
一、計畫目的:為推動本局成立防災志工隊工作,並充實志願服務人員專業知能及服務理念與技巧,強化市民社會服務參與,建構安全、韌性的城市。
二、辦理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三、協辦單位:臺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委由社團法人台灣青年社會服務推展協會承辦)
四、招募條件及名額:
(一)年滿18歲,具服務熱忱、具參與防災及復原工作之體能專長。
(二)具救災或志願服務經驗者優先錄取。
(三)願意配合參與本局安排之訓練與服務。
(四)名額:60人。
五、防災志工隊服務內容:
(一)災區需求調查、回報與紀錄。
(二)協助災後環境整理、清理弱勢戶家園等復原工作。
(三)協助物資分類、整備與發放。
(四)其他本局臨時交辦之防救災相關工作事項。
防災志工隊訓練內容:錄取後須配合本局完成訓練課程
基礎訓練課程:錄取志工隊後,於衛生福利部提供之臺北e大「志工基礎訓練(高齡志工版)」完成線上課程,並提供完訓證明予臺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綜合類特殊訓練課程:採取實體課程共6小時,課程內容為本局業務簡介及志工隊工作內容說明、增強服務溝通技巧、強化災後復原服務能力。
在職專業訓練:定期進修、防災演練及模擬實務操作。
七、招募方式:
(一)公告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止。
(二)報名方式:至臺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網站https://vt.tainan.gov.tw/ 線上填寫報名表單。
(三)錄取通知:錄取名單將於報名截止後一週內公布,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
八、聯絡電話及聯絡人:臺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06-2986649 涂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