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與公告
台南市商業總會
2025-04-02
台南市商業會114年度伴手禮選拔辦法

壹、為配合台灣省商業會「114年度台灣百大伴手禮」選拔,特舉辦本會114年
    度伴手禮甄選活動,選出二十項具本市代表性伴手禮,以商會體系推薦給
    全國民眾,以提昇本市優質特色產品之價值及知名度。
貳、本辦法係依據台灣省商業會「114年度台灣百大伴手禮」選拔辦法訂定。
参、選拔標準:
    一、參選業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合法登記,已加入本市各商業同業公會,亦
        無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情事。
    二、選拔伴手禮確為台灣製造,符合我國相關法令規定,並無抄襲仿冒之
        情事。
    三、選拔伴手禮產品類別為食品、手工藝品、紀念品、當地特產等,需具
        有地方特色、或符合創新概念、或獨具風格品味之要件。
    四、每家廠商限推選一項伴手禮產品,已獲表揚在案之伴手禮產品,不得
        選報。
五、參選業者須無償提供伴手禮產品及相關文宣作為選拔標準。
肆、選拔程序:
    針對商品生產製造方式、地方特色、創新獨特等標準進行評選,選出二十項具本市代表性伴手禮。
    前七名產品推薦給台灣省商業會,參加台灣省商業會「台灣百大伴手禮」聯合行銷。
伍、報名時間:
114年4月25日止。
陸、表揚方式:
    前七名於8月22日至8月25日於台北世貿展覽一館「2025台北食品暨伴手禮國際博覽會」活動中公開專區展示及頒獎表揚(詳細時間由台灣省商業會另行通知),其餘由本會於台南市商業界慶祝第79屆商人節大會上公開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