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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傳媒
2021-07-03
女子漠視疫規從事性交易服務! 經警定點守望、查緝到案

【視傳媒/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為規避警方於警戒期間前來查緝,在屏東縣內埔鄉長青巷內開設個人工作室的女子,突發奇想來調整經營方式,事先約定客人將車停在外圍,再由女子載往工作室從事性交易,惟仍逃不過警方法眼查緝到案。

▲嚴女於內埔鄉長青巷內開設個人工作室。(圖/內埔分局)

 

 內埔警分局3日上午便車執行防疫巡邏,途經長青巷並定點守望,發現一名55歲的嚴姓女子駕駛所有之自小客車副載一名男子,疑有性交易,遂按兵不動,持續埋伏,20分鐘後,又見該女子欲載50歲的陳姓男子離開;警方合理懷疑嚴女有以個人工作室從事性交易之嫌,遂趨近盤查。

▲嚴女無視Delta病毒的肆虐,一意孤行。且宅內飼養5隻狗。(圖/內埔分局)

 

 陳男坦承,並表示兩人相約,由陳男將車停於外圍,再由嚴女載渠至工作室消費,佯裝為「親友」,借以規避查緝;惟查緝後,嚴女卻胡拉亂扯,表示陳男遂消費600元到渠宅跟狗一起玩。經查嚴女於警戒期間,曾遭內埔警方取締之紀錄,卻無視Delta病毒的肆虐,一意孤行。且宅內飼養5隻狗,協助渠警戒工作,惟警方到場,卻未見狗群吠叫,異常的配合員警臨檢工作。

▲警方將嚴女帶回偵辦。(圖/內埔分局)

 

 嚴女漠視全國的防疫工作,與人性交易,內埔警方擬重裁9千元,另未戴口罩及未遵循規定違規營業再犯部分,擬報請衛生局重裁。分局長蔡耀順表示,這場戰疫,全國人都在期盼著解封日期的來到,沒有人是局外人,也請各八大營業場所自重,勿成為解封延期的老鼠屎。

 

參考法條:

一、從事性交易: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疫情前,分局均裁罰3千元)。

二、未戴口罩: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及第70條第1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三、違規營業: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2款及第67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