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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溫馨5月 勞工局提醒保障母性勞動權益 公布第1季勞動條件業務執行成果

【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春暉5月,母親節將至,祝福媽媽們母親節快樂,並向各位為社會及家庭不吝付出與貢獻的母親們致敬與表達感恩之意。南市勞工局在母親佳節前夕特別提醒,為讓職場女性勞工於懷孕、產後恢復等期間有充分的休息,並可安心陪伴與照顧子女,勞動基準法對於母性的勞動權益有相關特別規範,雇主應遵守相關法令規定,提供合法的勞動條件,攜手保障母性勞工相關權益。

 

▲溫馨5月 勞工局提醒保障母性勞動權益 公布第1季勞動條件業務執行成果。(記者黃雋淮 翻攝)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由於懷孕及產後的女性在體能、生理等限制,各國在勞工立法例上均予採取特別保護,我國在勞動基準法亦有相關保護規定,主要包含以下4大重點:一、雇主不得使懷孕或哺乳期間之女性受僱者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二、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並給予產假8星期,亦應依受僱者工作在職年資,發給工資。三、女性受僱者在懷孕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四、子女未滿2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60分鐘,且視為工作時間。

 

局長王鑫基進一步表示,市長自就職以來,以「希望家園」為勞政願景,極為重視勞權保障,母性保護不僅是勞動議題,亦是婦女人權保障重要一環,近年來隨著少子化衍生嚴重勞動力減少問題,更凸顯母性懷孕及哺乳期間健康及充分休養等重要性,勞動基準法已有相關法令規定,提醒雇主應依規定予以保障。此外,為建構更友善的職場環境,勞動部於今(113)年訂定「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原則」,規劃5日或7日為申請門檻之育嬰留職停薪,試辦期間預定自5月至12月31日止。本次試辦係「小規模」試辦,以「自願性」參與為主,欲參加試辦之事業單位可自行評估自身的產業特性,透過雇主團體或直接向勞動部提出計畫申請,勞動部將依據試辦結果滾動檢討,以完善計畫推動。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處長李炫昌表示,為保障勞工權益,勞工局職安健康處積極運用宣導、輔導及檢查等多元策略,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經統計,今(113)年第1季實施法遵訪視計839家,輔導重點包含勞動基準法之遵行」、「推動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及「落實同工同酬」等;實施勞動檢查共計728場次,分析常見違法樣態為出勤紀錄未詳實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延時工資未依規定給付,以及未依規定7日有1日休息,在此呼籲雇主應留意相關規定,確實依法辦理,以免觸法。

 

此外,今年第1季勞基法宣導會已辦理10場次,各場皆場場爆滿,廣受好評,將陸續於各區辦理。5月份宣導會場次將分別於15日上午假永康科技園區服務中心2樓階梯式會議室、20日上午假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2樓201會議室辦理,24日更與勞動部合作,於臺南市柳營區農會多功能廳辦理,該場次邀請勝綸律師事務所王嘉琪律師授課,場場精彩可期,歡迎踴躍參加,相關報名資訊詳見臺南市職安健康處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