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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6
不實訊息「綠色捷運重要建議」 第四分局漏夜調查 1天內查獲寄件者到案說明

視傳媒記者傅建峰/台南報導

蔡姓民眾將自己的「綠色捷運重要建議」大量寄給民眾,讓人誤導是台南市交通局的政策,經台南市警第四分局6日循線查獲,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請臺南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於5日發布新聞澄清,近日有中西區民代及里鄰長收到未署名「綠色捷運重要建議」信件,經查係屬陳情人個人對綠線路線建議,並非交通局公布的路線,且信件內容的說明會舉辦場次、時間、地點為108年舉辦綠線說明會的資訊,有混淆視聽引發爭議的可能性,經交通局向市警第四分局報案調查釐清事實,第四分局已於6日迅速查找寄件者到案說明。

第四分局於接獲交通局報案後,認此事件恐造成社會大眾認知錯誤,進而影響或誤導社會大眾對於臺南市捷運交通之討論,為安定民心、即時澄清,隨即查找信件來源,該封信件係以郵局寄送,第四分局遂會同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分析比對郵件態樣,研判其寄送軌跡,以郵局總局為中心,同心圓擴散方式比對可能寄送郵局支局,遂在中西區某郵局查出其身分,而幸運的是,寄件者恰好在現場收取信件,第四分局隨即將當事者帶返說明。

第四分局在過程中,了解該寄件者為蔡姓民眾,其動機係為了自己理念而向中西區地方人士建議臺南市捷運綠線修改,本身並無惡意要誤導民眾,另信件內容對方是否要同意自己也無法掌握,而信件內容是由網路訊息拉取後,誤認該開會日期為今年(110年)度,故自己加工建議並加註星期時間後,即寄發給當地地方人士,並沒有向交通局詢問證實開會時間,第四分局詢後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請臺南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